预算金额: 4700000
采购需求: A包: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B包:食堂食材供应
最高限价: A包食堂劳务外包服务:2300000;B包食堂食材供应:2400000;
合同履行期限: A包食堂劳务外包服务: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续签合同);B包食堂食材供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标项名称:A包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厨师长1名,厨师2名,墩子2名,面点3名,洗菜、洗碗及送餐至医院科室人员6名,餐厅主管1名,其他工作人员3名,人员配备合计18人,人员服装由中标人提供,食堂内部人员、卫生、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及管理,食堂各项事项要与院方管理人员配合落实,要向院方提供每月职工菜单和精神科病人菜单,厉行节约(水电及食材),完成六盘水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劳务服务。
标项名称:B包食堂食材供应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食堂食材供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A包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一)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若是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投标人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④投标人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3.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5年6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它组织和自然人,可提供2025年6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投标人可以按以下三种方式其中之一提供: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可以按以下两种方式其中之一提供:①.投标人提供2025年6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2025年12月1日以后成立的单位提供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②.依法免税的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注: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不包含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资金。;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按照下述要求提供: ①.投标人提供2025年6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包含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②.2025年12月1日以后成立的单位提供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包含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注: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上述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8.未在财政部门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书面承诺函: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9.投标人信用记录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0.承诺函: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二)特殊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否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A包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B包食堂食材供应:
(一)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若是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投标人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④投标人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3.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5年6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它组织和自然人,可提供2025年6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投标人可以按以下三种方式其中之一提供: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可以按以下两种方式其中之一提供:①.投标人提供2025年6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2025年12月1日以后成立的单位提供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②.依法免税的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注: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不包含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资金。;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按照下述要求提供: ①.投标人提供2025年6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包含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②.2025年12月1日以后成立的单位提供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包含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注: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上述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8.未在财政部门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书面承诺函: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9.投标人信用记录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0.承诺函: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二)特殊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否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B包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2月13日18时00分 至 2026年02月27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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