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甘肃省分行兰州熙元广场支行装修工程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
4.1、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 4.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兰州七里河区西津西路885号西太华熙元广场一层东侧商铺,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88.59平米。兰州熙元广场支行为租赁房产,装修项目涉及室内外装饰、电气、给排水、采暖、空调、通风、消防、安防、综合布线等。4.3、招标控制价:1105463.39元(含税)。 4.4、招标范围:涉及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装修及安防安装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及有关资料为准。4.5、工期要求:60日历天。4.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4.7、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1)如投标人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2)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5.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注: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乙级资质与原二、三级资质同等认可。5.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4、投标人须有自2023年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成功实施过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提供最终用户与供应商直接签署的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及签章页,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5.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财务核算规范,提供2022-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公司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至投标时财务报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5.6、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9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9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7、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投标人须提供如下截图(查询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当日至开标当日之间):“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的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5.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合作单位信息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禁用退库投标人名单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提供承诺函)。5.9、对团队人员的资格要求:5.9.1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及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9.2 安全生产负责人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注:1)所有人员不得相互兼职,并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复印件;2)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3)所有人员须提供2025年9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扫描件(社保缴纳主体须为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缴费凭证须加盖社保单位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4)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 文件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5.10、 其他资格要求:5.10.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提供承诺函)。5.10.2法定代表人(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5.10.3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5.10.4 投标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银行集中采购相关规定(提供承诺函)。5.10.5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5.10.6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5.10.7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采购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采购人的商业机密(提供承诺函)。5.10.8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6年02月14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2月27日18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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