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江池州段河道治理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江池州段河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农经【2025】173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池州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池州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池州市。
2.2建设规模:长江池州段河道治理工程崩岸治理池州市6段,总长19.61公里,其中,新建护脚11.51公里,加固护脚8.1公里,新建护坡11.26公里。概算批复总投资42727.76万元。
本项目池州市共分四个标段:一标段丁湖圩、吉阳矶下游段;二标段秋江圩段;三标段泥洲左缘段;四标段合作圩、大通水文站~青通河段。
2.3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计划工期:16个月。
2.5招标范围:长江池州段河道治理工程池州市6段,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所有工程建设监理服务,监理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对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等。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采用费率报价,招标控制费率为1.200%,费率精确至小数点后三位(投标报价不得高于1.200%)。以工程竣工结算审定价为计费基数。
2.9监理服务期限: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10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
注:类似项目业绩指:工程投资12000万元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监理项目内容须含抛石)。
(3)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3月16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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