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防城港404号泊位岸边集装箱起重机自动化作业控制系统技术开发服务项目(重),业主为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城港404号泊位岸边集装箱起重机自动化作业控制系统技术开发服务项目(重)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防城港渔澫港区防城港码头404号泊位有3台65t-65m岸边集装箱起重机(以下简称“岸桥”),大车行走范围为左右各300米,配置单小车机构和双20英尺箱吊具。
2.1.2项目地点:防城港渔澫港区404号泊位。
2.2招标范围:防城港404号泊位岸边集装箱起重机自动化作业控制系统技术开发服务项目(重)包含:开发岸边集装箱起重机自动化作业控制系统,对404号泊位的3台岸桥增加自动化作业功能,包含但不限于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验、培训及驻场服务等相关服务(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图纸及第六章技术规格书要求。
2.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70个日历天内完成重载调试投入试运行,以投标人响应的最快交付工期为准。
2.4质保期:质保至少三年(保质期从通过项目整体验收日期开始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2投标人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或者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门式起重机(A)。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一项岸边集装箱起重机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新建或改造项目,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可选取部分主要内容),交竣工验收证书或相关验收文件的复印件(若业绩为联合体实施项目,需提供该项目联合体协议复印件),项目业绩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
3.3财务要求: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2022年后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的组成单位均应提供。
3.4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交通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2)近三年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发生重大工程及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牵头人应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资质的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宜超过两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
4.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2月13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23:59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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