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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技术支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2-1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ZC2026-C3-00175-YNZG-0001

项目名称:2026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技术支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80

最高限价(万元):180

采购需求:标的名称:2026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技术支撑项目,数量:1项。服务范围:①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技术支持;②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技术支持;③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及分析研判技术支持;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其他技术及数据支撑;⑤试点利用技术手段现场(非现场)排查高黎贡山地区、大理海东、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南姐洛区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调度技术支持等工作内容。服务要求:①对重点问题整改措施的推进工作进行现场技术指导,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现场(非现场)的督导检查、督察整改、验收销号等技术指导及帮扶,不少于20次;②指派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全年不少于20次;对问题整改措施及方案进行专业技术审查,不少于10次;③利用技术手段发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少于150个;每月至少完成一次问题调查收集、核实任务,形成月度和年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技术成果(含报告、图件、清单),共13套;④无人机航拍技术支持,不少于50天;现场核实需关注的重点问题不少于50个;形成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点位清单及空间分布矢量数据1套;⑤完成高黎贡山地区、大理海东、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南姐洛区域)3个重点区域卫星遥感技术支持,服务核查不少于6次;⑥为全省各项督察整改任务进展情况调度提供技术保障,形成调度工作简报12期。服务标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办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云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云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关于印发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整改方案的通知》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云南省省级部门课题经费管理办法》(云财行〔2016〕131号)、《云南省省级各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支出预算定额标准(试行)》(云财评审〔2016〕40号)、《云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
(1)2026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技术支撑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国家颁发的相关证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3.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2.1供应商若为法人且成立1年及以上,提供下列①-②中的任意一种:①提供2022、2023、2024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无所有者权益变动,此表可不提供)及会计报表附注](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②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3.2.2供应商若为非法人组织且成立1年及以上,提供下列①-②中的任意一种:①提供2022、2023、2024年任意一年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②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3.2.3供应商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供应商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原件加盖电子签章)。3.2.4若供应商不属于以上情形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或承诺函并对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原件加盖电子签章)。3.3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年期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原件加盖电子签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4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原件加盖电子签章)。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电子签章)。3.6供应商未对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电子签章)。因系统字数限制,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3.7-3.9条”详见“其他补充事宜1”。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02-13 06:00至2026-02-28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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