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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洋中镇上坎-莲下旅游配套停车场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6-02-13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洋中镇上坎-莲下旅游配套停车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7247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8012.18元(人民币)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宁德市蕉城区洋中镇上坎-莲下旅游配套停车场项目

1

487247

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绿色建材: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4.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 账务报告说明:供应商如有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则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即2024年或2025年)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2025年)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14日至2026年02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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