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九十五医院层流净化空调主机购买及配套安装项目采购(三次)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莆田九十五医院层流净化空调主机购买及配套安装项目采购(三次)(项目编号:
XBCG08202601090001)已具备采购条件,经莆田九十五医院批准,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询比采购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需求数量 | 计量单位 |
莆田九十五医院层流净化空调主机购买及配套安装项目采购(三次) | 莆田九十五医院层流净化空调主机购买及配套安装项目采购(三次) | 1 | 项 |
项目计划工期为_10天__。
建设地点位于:_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东岩路485号住院部顶楼(12楼)__。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符合国家标准及院方要求。
其他: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为专业层流空调设备;投标人为供应商的,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须为专业层流空调设备,并出具厂家授权书。投标人具备近3年与本项目相关的类似业绩不低于一份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
(2)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经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1.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4.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6-02-12起至2026-02-28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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