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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阳区民政局榆阳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2-13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榆阳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阳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7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7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服务 270000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7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阳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5.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2.6.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2.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阳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赋码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公司盖章,并附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提供查询截图;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上述相关网页查询信用记录(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及信用报告(以“信用中国”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加盖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9、磋商保证金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
10、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
备注:(1)本合同包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2月14日 至 2026年02月27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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