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山西新元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阎家庄风井项目瓦斯抽采泵站工程,招标人为山西新元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已由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2164.27平方米(其中泵站联合建筑1658.4m²,出气三防装置间145.53m²,配电室360.34m²);构筑物规模:回水池260 m³、清水池260 m³、静压水池310 m³;场地工程:道路面积1669 m²、场面硬化面积3659 m²、绿化面积1518 m²;结构特征:主体泵站及三防装置间为排架结构,配电室等附属建筑为砌体结构。
(二)招标内容与范围
1.项目目标:建设一座符合煤炭行业及国家建筑规范要求的、功能完备的瓦斯抽采泵站,确保其:安全可靠、技术合规、功能完整。
2.招标范围:(1)全部土建工程:从地基处理(3:7灰土换填)开始,直至主体结构(条形基础、独立基础、筏板基础、排架、砌体)、屋面、装修(地面、墙面、顶棚)、散水、钢梯、门窗等。
(2)全部安装与配套工程:泵房内起重机的安装、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含6根30米高避雷线塔)、给排水系统、采暖系统等专业的安装与配套工程
(3)全部室外工程:道路、场面硬化、绿化、落水管等。
(4)其他:包含的所有其他工作,以及为完成工程所需的临时设施等。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4.项目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山西新元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晋中市寿阳县)指定地点5.工期:2026年7月10前完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完整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具有同类型业绩至少一项,具体要求:(1)业绩内容需包含框架结构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建筑高度≥9米、跨度≥18米);(2)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①合同;②对应合同的任意一张发票;③竣工验收报告。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shiming.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项目经理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附电子证书且本人签字);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并符合住建部(2006)153号文中“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规定要求。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2月13日17时00分至2026年2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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