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分行福利物资采购定点供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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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财会/定点-浙江温州-2026-001/总0496-人力-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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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周期:不超过3年,或招标人上级机构或招标人重新公布此类项目集中采购结果之日,先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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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预估采购金额 3年2600 万元,采购金额为预估数,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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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范围及内容:拟采购福利物资供应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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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入围单位最少5家(含)、最多8家(含)。若有效投标人数量小于10家(不含),则该标段流标。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0家(含)以上13家(含)以内的,入围供应商数量为有效投标人的二分之一,取整,半家不计;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4家(含)及以上的,入围供应商数量为有效投标人的三分之二,取整,半家不计,最多8家(含)。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款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还需提供分公司登记证书及总公司唯一授权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成立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信用中国相关查询结果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未提供,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在2023年1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未被中国工商银行浙江分行清退出库。【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在最近一年内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证明应为第三方提供,如税务局等;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和售后服务人员;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二)专用条款
1、投标人应具备温州分行辖属各级机构(指市分行本部、支行、网点,下同)所在区域(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洞头区、瑞安市、乐清市、龙港市、苍南县、平阳县、永嘉县、文成县、泰顺县)的配送、安装和售后服务能力。【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八、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1.时间: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2月26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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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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