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全厂钢结构框架采购,招标人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全厂钢结构框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产业园区,项目投资建设4000万吨/年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实行总体规划,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主要建设2000万吨/年炼油,300万吨/年乙烯、300万吨/年混合二甲苯,以及汽油、航空煤油、柴油、乙二醇、HDPE、UHMWPE、PP、EVA/LDPE和ABS等深加工装置。
2.2项目名称: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全厂钢结构框架采购
2.3招标范围: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全厂钢结构框架采购,暂估总量15000吨,具体以实际需求计划为准,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框架期限:1年。
2.6交货期:月供不低于5000吨。
2.7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2.8交货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证书(一级及以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保证月供不低于5000吨合格产品(提供承诺书)。
3.2投标人须在人员、机具和资金方面都具备为此次采购货物的供货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3财务状况: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未存在重大诉讼事件情况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4信用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时需提供网站查寻截图。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应具有不少于三份(2021年至2025年)与项目甲方/EPC总承包签订的化工、炼油装置同行业供货业绩,单项业绩供货量不小于15000吨产品的完整业绩证明资料。其业绩证明材料以供货合同及对应全部发票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证明材料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销售合同原件的权利。
3.6模型要求:投标人需依据招标技术协议,运用 Tekla 19.0 版本构建一个 6 层框架结构模型,具备二次深化设计能力。该模型体量应超 100 吨,高度须大于 26 米,连接方式为栓接,强轴为刚接,弱轴铰接。同时,要出具完整的钢结构深化详图等图纸资料以及清单文件,并将上述所有成果汇总存储至U盘(模型和图纸分开),以确保满足招标要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中间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02月13日12时00分至2026年02月2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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