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塔河河道整治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塔河河道整治工程(一期)已由温州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2504-330304-04-01-16235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浙江瓯海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温州市高教新区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大塔河河道整治工程(一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温丽高速桥,终点至舜岙河汇合口。项目大塔河新建护岸长度1457.43米,河道开挖16744.16平方米,回填10530.64平方米。工程等级为Ⅲ等,排涝标准:50年一遇,河道护岸建筑物级别为3级。项目总投资概算6411.91万元;本次一期总投资概算为2717.74万元,工程部分投资1388.31万元。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开挖河道、新建护岸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本项目不是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3月18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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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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