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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望江工业有限公司1044税务项目咨询采购公告
日期:2026-02-13 收藏项目
1.采购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1044税务项目咨询

1.2 采购明细:

税务咨询服务内容:

(1)为望江公司提供集资房项目税务咨询服务,根据税务政策、税收优惠进行税务指导,协助望江公司完成该项目纳税申报工作,并出具相关税务咨询报告。

(2)协助望江公司处理集资房项目相关税务检查、稽查、税企争议等,及时提供财税专业判断,降低相关涉税风险。

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本询比采购文件的第三章《集资房税务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技术要求》。

1.3交付要求:税务师事务所接到委托单位委托之日起,对望江公司集资房项目涉及税种开展合规税务咨询,并编制完成相关税务咨询报告。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或是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税务代理等相应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事业单位的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2业绩要求:/。

2.3本项目不接受“三无”供应商投标(“三无”供应商是指:无实缴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的供应商)。投标人须提供不属于“三无”供应商的证明材料:

(1)提供有实缴资本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属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如:“天眼查”或“企查查”APP显示实缴资本的页面截图;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等;或其他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可以证明投标人有实缴资本的证明材料。

(2)提供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如:“天眼查”或“企查查”APP显示参保人数的页面截图;或投标人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汇总表(至少提供2025年12月缴纳社会保险汇总表)。

(3)提供有生产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如: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或生产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复印件。注:不动产权证书的产权人或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投标人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提供证书复印件的,对生产经营场所内容不作要求。

上述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4人员要求:

2.4.1负责本项目的负责人需具备有效的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4.2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本单位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2025年10-12月)的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说明:(1)投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均为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扫描件须清晰可辨;(2)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2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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