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平塘县妇幼保健院消防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实施项目
项目编号:P5
预算金额(元):1272759.19元
最高限价(元):1272759.19元
采购需求:平塘县妇幼保健院消防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实施项目
标项一:
标项名称:平塘县妇幼保健院消防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实施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72759.19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平塘县妇幼保健院消防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实施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4.申请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参考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8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参考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 号通知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依据,提供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14日00时00分至 2026年02月28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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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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