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安宁港内港池码头专项维修工程已经由有关部门批准,项目招标人(招标人)为江苏省扬子江现代粮食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安宁港内港池码头专项维修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主要内容为:
(1)左岸 500T 泊位:板桩背侧采用两排 D60cm 高压旋喷桩套打 20cm,桩底高程-4.0m,解决因板桩破损导致的漏土问题。护轮坎破损部分凿除重做,铁板包边处理,码头面开挖采用 8%水泥土回填、压实,上层铺 50cm 厚 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面层浇筑 25cm 厚混凝土面板。更换损坏的橡胶护舷,竖向采用 DA-A400 橡胶护舷,水平向采用 D300H 橡胶护舷。更换 100KN 系船柱。
(2)右岸 1000T 泊位:板桩背侧采用两排 D60cm 高压旋喷桩套打 20cm,桩底高程-6.0m,解决因板桩破损导致的漏土问题。护轮坎破损部分凿除重做,铁板包边处理,码头面开挖采用 8%水泥土回填、压实,上层铺 50cm 厚 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面层浇筑 25cm 厚混凝土面板。更换损坏的橡胶护舷,竖向采用 DA-A4000 橡胶护舷,水平向采用 D300H 橡胶护舷。更换 150KN系船柱。
(3)码头前沿明沟设计码头面采用钢筋砼明沟进行雨水收集,明沟沿护轮坎内侧顺码头方向布置,底部设 i=0.001 坡度。
(4)混凝土缺陷处理:凿除病害区域及周边松散混凝土,使新鲜、坚硬混凝土外露。处理钢筋锈蚀,出现断裂等情况时增加钢筋网片;对缺陷部位的基面吹灰,并用洁净水进行清洗,基层表面干后均匀涂刷混凝土界面剂。采用环氧砂浆修补,修补材料与原结构连接牢固,表面无收缩裂纹。
(5)项目材料进场需会同监理、招标人、审计等单位(如有)共同检验。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即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安宁港内港池码头专项维修工程标段。
招标范围包括: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安宁港内港池码头专项维修工程清单内容以及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和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其它工程的施工与保修。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图纸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估算价约424.577375万元。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有有效的省级及相关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以下简称投标报表)“表1”中的信息为准】
(2)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对投标人的财务评价指标进行汇总、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低于 60 分(以投标报表“表 2”中财务得分为准)。
(3)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 级(含暂定)”或以上级别(企业类型:施工单位;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为准;在本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A级确定);
②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a.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以投标报表“表 3” 信息为准)。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完成备案。
b.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以投标报表“表 3” 信息为准)。
c、拟投入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无在岗项目按下列原则认定:
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①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②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d、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时须提供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自2025年10月以来的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事业编制人员未缴纳社会保险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其他人员要求:
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证),专职安全员的数量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一名的比例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员,2亿元以上的不少于5名,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一名。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自2025年10月以来的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同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13:00,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8日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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