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宜宾科技馆布展及装修工程结算审核服务(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合同金额为12560.86万元,占地面积56.5亩,总建筑面积约267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63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350平方米。本次室内布展面积约17500平方米,包括序厅、天地探秘展厅、科技创享展厅、生命之光展厅、童梦世界展厅、科普实践活动室、公共餐厅、行政管理及其设施设备用房等,室外布展包含氛围营造、功能拓展及景观改造。
五、采购相关要求
(一)工期要求:结算审核工作自项目进场至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二)最高限价:基本费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相应服务收费标准的70%计取,参选人只响应,不报价;效益费以净审减金额的4%作为限价。审核费用共计61.02万元(基本费35.9万元,效益费25.12万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次采购(□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参选。联合体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三)本项目参选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2023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开选之日承担过建安工程费5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类竣工结算审核项目,供应商需保证自身提供业绩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人员要求:不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原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和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其余工程审核人员3人必须具有全国造价员(审)或二级造价工程师及以上资质,以上4人至少1人为安装专业,其余均为土建专业。同时,供应商须根据项目需要及采购人要求,随时增加相关设施设备、人员力量,以确保按时保质地完成结算审核工作。
3.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单位(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不得参与本项目参选。
4.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受贿、违反廉洁纪律、犯罪记录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七、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时间:2026年2月13日0时00分至2026年2月24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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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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