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拓展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块)公共储罐及危化品仓库项目已由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2601-330951-04-01-97064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海涂围垦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舟山市海涂围垦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2.2投资估算(或概算):本项目投资总额37481.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7469.31万元。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石化产品储罐约8万立方米,分设罐组和泵区,及配套汽车装卸、三废处理、变配电、控制、给排水、消防等生产辅助设施和甲类仓库、乙类仓库等,同时新建库内管廊及相应管线等。
2.4招标范围:工程建设规模内的勘察、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数字化交付、HAZOP和SIL、安全评价、环境评价、节能评价、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价、水土保持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及后续服务工作等,其每一阶段的设计深度应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2.5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850万元,其中:勘察最高限价100万元(4000元/个)、设计最高限价535万元、数字化交付最高限价100万元、安全评估最高限价20万元、环境评价最高限价20万元、节能评估最高限价15万元、风险评估最高限价9万元、水土保持最高限价12万元、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及安全完整性评估(HAZOP和ISIL)最高限价28万元、职业病最高限价11万元。
2.6勘察设计服务期限:73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阶段120日历天(初步设计50日历天(含勘察),施工图设计70日历天,各专题时间按实际要求实施。)后续服务阶段61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本项目交(竣)工验收结束。)
2.7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9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9.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9.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一个总罐容不小于50000m3的独立的大型储运项目(库区工程或仓储工程或接收站工程)的设计业绩(设计业绩指:单独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为详细设计或施工图设计)、EPC工程总承包业绩),上述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和签章页复印件,合同中需体现建设内容、罐容及合同签订时间等信息。
3.3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牵头人须是工程设计单位且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拟派。
☑3.4具有压力管道设计(GC1)许可。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化工工程师或石油化工类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兼任。
☑3.6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石油化工类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兼任;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勘察类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兼任;拟派总图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且不得兼任;拟派工艺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化学工程或化学工艺或工艺系统专业且不得兼任;拟派设备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化工设备或机械或化工机械专业且不得兼任;拟派仪表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仪表或自动化专业且不得兼任;拟派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且不得兼任;拟派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且不得兼任;拟派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且不得兼任;拟派消防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消防或环境工程专业且不得兼任。
(三)其他: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其他要求: /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定标方式
□5.1采用评定分离。
☑5.2不采用评定分离。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详见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 年2月13日~2026 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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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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