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石灰石矿上缸窑采区采矿工程采场截洪沟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灯塔石灰石矿上缸窑采区采矿工程采场截洪沟工程招标人为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工程设备保障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灯塔石灰石矿上缸窑采区采矿工程采场截洪沟工程
2.2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 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详见附件施工图纸;招标范围:图纸部分详见鞍钢集团矿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灯塔矿上缸窑采区采矿工程-采场截洪沟施工图施工,具体包括图S10120-0000、S10120-U001、S10120-1002、S10120-0003、S10120-J004中的全部内容进行建设施工。
2.4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以投标截止之日为限(合同签订日期在五)年内(矿山工程建设工程)同类业绩(1)份。(修理修缮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无效。业绩资料包括:相关合同及对应(1张)发票,或相关合同及对应的竣工验收合格相关资料扫描件或照片;如合同内容无法核准业绩的,可要求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施工内容或缺陷内容文件。依法必招项目按国家法律标准执行。)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中标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资质要求由委托人根据具体项目填写: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及安全B证。(须提供: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或照片,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2.投标人要结合项目实际风险同步制定安全教育培训方案,必须出具保障上述方案中的培训项目、学时、安全培训师资等培训资源在项目实施阶段有效投入的承诺(见附件3)。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提供涵盖附件3全部内容培训方案,经建设单位审核合格后作为合同附件。
3.6 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12日16时00分至2026年03月05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