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伊州区建筑垃圾处置和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勘察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哈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哈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乡政府以南4.5公里处,距城区约44公里;
2.项目规模:新建建筑垃圾处理场1座,设计有效库容为320万立方米,处理规模为32万立方米/年,使用年限10年。新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区1处,处理规模为480吨/日。根据工艺需求包括:计量间(兼门卫)27.96㎡、建筑垃圾破碎筛分车间4341.98㎡、废水收集池50.00m³、地磅(60T)等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3.招标范围:完成哈密市伊州区建筑垃圾处置和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的地勘服务及施工阶段配合等后续服务;
4.服务期限:306日历天;
5.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行业相关勘察规范和标准;
6.投标保证金:5000元;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
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2月13日至2026年02月26日,每日上午0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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