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能源基础设施项目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20%,银行贷款80%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输变电工程可研设计一体化(第一批)招标
二、工程范围及标段划分:
详见附件:招标需求及概况一览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咨询业务备案公示,备案专业须具有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提供备案信息截图)。
(4)220kV标段: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及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发证日期为2020年11月30日前的勘察设计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执行原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及水文地质勘察及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变电工程及送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110kV标段: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发证日期为2020年11月30日前的勘察设计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执行原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变电工程及送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5kV标段: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发证日期为2020年11月30日前的勘察设计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执行原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变电工程及送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2 业绩要求
220kV标段:
投标人近五年(近五年是指2021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业绩。
投标人近五年(近五年是指2021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110kV标段:
投标人近五年(近五年是指2021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业绩。
投标人近五年(近五年是指2021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35kV标段:
投标人近五年(近五年是指2021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业绩。
投标人近五年(近五年是指2021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注:
①业绩时间以工程单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公开发布公告的项目,须提供单项合同及对应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不采用公开发布公告的项目,须提供单项合同扫描件。
③ 上述可行性研究业绩及勘察设计业绩不包括技改检修工程、拆除工程。
3.3 信誉要求
(1)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当事人”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2)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①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②如投标人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投标人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投标人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或“经营异常名录”。
③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
(3)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在查询省份范围中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②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要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联合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不能在同一个标段内单独或参加另一个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成员及联合体的投标资格。
④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投标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3)、3.1(4)、3.2”须满足所投项目对应电压等级(或对应)的要求;
(2)若项目对应电压等级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1)、3.1(2)、3.3”的要求。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3月23日23时59分59秒。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3月24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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