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甘肃省景泰县安家岭能源有限公司郭家台三号煤矿,设计生产能力为90万吨/年,为低瓦斯矿井。根据郭家台三号煤矿矿建工程排队计划节点需求,为确保回风斜井主通风机系统安装质量以及施工交货期限满足煤矿建设要求,需对回风斜井主通风机设备、风机在线监测系统设备进行采购。
2.2.郭家台三号煤矿设备采购:
根据开拓开采部署,共布置3个井筒,其中进风井2个,回风井1个,进风井分别为主斜井、副斜井,回风井为回风斜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后期通风为中央并列式。在矿井工业场地回风斜井井口附近设置2台FBCDZ№32/2×500型防爆对旋通风机。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5.本次招标范围:
郭家台三号煤矿采购2台FBCDZ№32/2×500型防爆对旋通风机(每台通风机配2台通风机专用隔爆变频电动机YBF-10-500kW)、智能矿用风机在线监测系统(包括不停风倒机系统)等(具体详见郭家台三号煤矿通风机设备、风机在线监测系统设备总体要求、设备采购清单、郭家台三号煤矿主通风机及附属装置(机械部分)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通风机防爆合格证和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及风机在线监测系统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
3.3.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至少具有3项矿用通风机设备类似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相关验收资料为准。若证明材料为合同,则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及能反映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等关键信息页);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投标人须提供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和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小组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格式自拟);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4.1获取时间:自2026年02月12日18:00:00分至2026年02月26日18:00:00分止(请登录)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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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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