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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乡镇生活污水及园区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日期:2026-02-12 收藏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巫山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实施建设39座污水处理厂,其中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37座(含购置重庆市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前期投资形成的15座生活污水处理厂资产),建设工业污水处理厂2座,并购置工业污水处理2座。本项自共建设管网111467.89m,总用地面积为11.7518公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扩建3座(镇级),工艺改造7座(6座乡级、1座村级)、提质改造27座(5座镇级、7座乡级、15座村级)生活污水处理厂,37座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共计达23050.00m³/d;新建边贸园、早阳园2座工业污水处理厂,购置职教园、楚阳园工业污水处理厂2座,并对其中的职教园工业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4座工业污水处理能力共计达6000.00m³/d。

本次实施范围:本项目实施建设38座污水处理厂,其中技改生活污水处理厂37座,建设工业污水处理厂1座。本项自共建设管网约111.4km,总用地面积为11.7518公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扩建3座(镇级),工艺改造6座、提质改造28座生活污水处理厂,37座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共计达23050.00m³/d;新建边贸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处理能力达3000.00m³/d。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35142.5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6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设计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54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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