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2026-0041
二、项目名称:马鞍山市博望区城市更新项目EPCO-高潮河片区基础设施补短板第一批次项目监理
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博望区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马鞍山市博望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马鞍山市博望区新314省道与永新路交叉口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马鞍山市博望区城市更新项目EPCO-高潮河片区基础设施补短板第一批次,项目内容包括辽河路(城市主干路)、皖江路(城市支路)、五台山路(城市支路)等13条市政道路、人居环境提升及高潮河片区智慧停车场等。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马鞍山市博望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博发改函(2025)304号),项目统一代码:2505-340506-04-05-385782。
3、投资规模:本项目工程建设费用约为42913.61万元。
4、质量要求:合格。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300万元。
八、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九、计划工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之一,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服务能力:
①监理综合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6、业绩要求:无。
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8、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全部标段投标。
9、是否采用“实名制”投标:是。
十一、招标范围:施工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监理。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9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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