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大足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大足中央商务区海棠壹号(一期):“大足中央商务区海棠壹号1#楼及一期地下建筑”项目,建筑总高度约172.1米,建筑总规模97775.07平方米;大足中央商务区海棠壹号(二期):总项目占地53426.67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51678.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158.1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520.67平方米。本次大足中央商务区海棠壹号(一期)采购电梯数量为9台,大足中央商务区海棠壹号(二期)采购电梯数量为12台,共计21台电梯。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 1192.01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大足中央商务区海棠壹号(一期)、大足中央商务区海棠壹号(二期)的电梯供货及安装,数量21台,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的设计、设备制造(含易损件、维修备件)、运输(含场外及场内二次、多次转运)、装卸、现场保管仓储、安装及调试、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安全措施、技术培训、检验验收(含质保期内年审)、验收前的管理及培训、直至取得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并交付给招标人使用和免费保修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年检费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发布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交货地点: 重庆市大足区海棠壹号施工现场。
2.6 交货期:计划工期150日历天。(接招标人通知电梯井道土建部分完工并达到安装条件后,进场完成安装并通过验收,且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电梯运行许可)
3.政府采购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代理商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投标货物制造商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3)具有投标货物电梯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请登录)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3-16 09: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