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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盐都区城市防洪补短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6-02-12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盐都区城市防洪补短板工程已由盐城市盐都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2026年盐都区城市防洪补短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批复》(都政服投资复【2026】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市盐都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盐都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本工程为2026年盐都区城市防洪补短板工程,共涉及5项内容,分别为:区棉花原种场分场防洪墙工程、前进河(盐塘河口)排水工程、前进河世纪大道排水泵接电、东干渠泵站更换设备、应急设备购置。工程位于盐都区境内,防洪墙为区棉花原种场分场中心河堤防,所处位置为楼王镇庆西堤,前进河(盐塘河口)排水工程为市区第III防洪区的内部建筑物。

1)区棉花原种场分场防洪墙工程:建设防洪墙890m,位于盐都区楼王镇的区棉花原种场分场中心河西岸。防洪墙底板长3.2m厚0.4m,墙高2.5m,墙顶设1.1m高0.2m厚挡浪板;防洪墙分缝间隔为15m,缝宽2cm,填缝材料为2cm厚聚乙烯泡沫板,分缝处均设橡胶水平止水与垂直止水;墙后设排水沟,排水沟分缝间隔为5m,缝宽2cm,填缝材料为2cm厚聚乙烯泡沫板;排水沟末端设集水井,共计2座,集水井通过排水管顺接至内河,排水管为D500HPDE双壁波纹管,环刚度为8kN/m,管长约80m。

2)前进河(盐塘河口)排水工程:位于盐都区境内前进河与盐塘河交界处。闸室孔净宽1.5m,计1孔,泵室孔净宽2.55m(利用原机泵及钢结构箱体),计1孔。顺水流向长7.5m,垂直水流向宽5.45m,底板面高程为-0.4m,闸墩顶高程为2.5m,泵室孔边墩厚0.4m,闸室孔墩墙厚0.5m。本工程采用ZMQJ-1500×2500-1m明杆自撑式镶铜铸铁闸门,闸门为双向止水,水头差1m,门体材料为HT200。启闭设备采用QLW-50kN手电两用螺杆式启闭机,设计行程为2.5m,螺杆直径为Tr60mm,明杆式。配套电机1.1kW/台,启闭机配行程限位开关、现地控制箱,设304不锈钢罩壳。

3)东干渠泵站主机泵设备更换:泵型800ZLB 型,流量2.22㎡/S,扬程2.23米,功率130KW。

4)应急设备购置:1000m3/h的大功率移动式泵站4台。

工程等级及标准:区棉花原种场分场防洪墙工程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防洪水位为3.1m。

前进河(盐塘河口)排水工程为第Ⅲ防洪区内部工程,防洪水位采用《盐城市城市防洪规划》第Ⅲ防洪区内部河道控制水位2.00m。主要建筑物4级,次要建筑物、临时建筑物均为5级;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

2.3本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2026年盐都区城市防洪补短板工程批复建设内容内所有工程的土建施工、机电设备采购与安装、金属结构采购与安装、临时工程等。对应投资金额:约56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约70天。工程计划于2026年3月下旬开工,到2026年5月底工程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5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21年2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25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验收文件)。上述证明材料须能体现业绩金额、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等关键评审因素,如不能体现,则还需提供合同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注明联系人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等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以一级建造师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并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结果已公告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a)工程具备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b)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注:(有)在建工程是指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职务(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已经完成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变更手续的不认定有在建工程。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信用等级要求:/。

(10)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3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②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限制招投标活动且目前在处罚期限以内)的情形。

③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招投标活动且目前在处罚期限以内)的情形。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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