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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广西分公司2026-2027年基站电磁辐射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2-12 收藏项目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701.68万元(含税),预估采购17542个基站电磁辐射监测服务。服务的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无线通信基站的电磁辐射现场监测工作、出具监测报告、监测日志、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环保宣讲(传)服务、环保主管部门沟通等一系列与基站环境保护相关的工作,提供有关监测记录、监测人员、监测终端号码、监测时间、监测仪器信息等关键信息,由监测机构全部记入“基站环保全流程系统”。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确定2名中标人,每个中标人的中标份额等如下:

中标人

预估中标份额

实施地域

第一中标人

60%

南宁、崇左、钦州、北海、防城港、玉林、百色

第二中标人

40%

柳州、来宾、河池、桂林、梧州、贵港、贺州

1.3报告出具期限:

(1)非紧急监测:订单在300(不含300)个物理站址以内的,须在统筹派单后45个自然日内出具监测报告;300-500个物理站址的,60个自然日内出具监测报告;501-1000个物理站址的,75 个自然日内出具监测报告;1001个以上物理站址的,100个自然日内出具监测报告。

(2)紧急监测:涉及信访投诉等单个基站需要紧急监测的,自接到订单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监测报告。紧急监测必须使用选频式监测仪器。

1.4服务地点:广西全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1.5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中标人的框架结算金额达到其对应的框架上限金额止。

1.6本项目对单价设置最高限价,含5G站基站电磁辐射监测服务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28元/站,纯4G站基站电磁辐射监测服务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14元/站,投标人的含税单价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同时须提供证书附表,证书附表中的“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须包含《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HJ 972-2018)、《5G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试行)》(HJ 1151-2020),同时还须提供附表中的“授权签字人及其授权签字领域表”的全部内容。

2.4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授权签字人名单,其授权签字领域须满足本项目采购内容要求(如“电磁辐射”等),授权签字人须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附表中的人员(若授权签字人未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附表中体现,须提供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变更备案审批表》,表中须包括该人员)。

注:提供授权签字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授权签字人名单、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变更备案审批表》(如涉及)。

2.5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本项目,签署和审核监测报告的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政府主管部门备案许可的授权签字人、技术负责人等,同时投标人还须承诺本单位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在履约期间持续有效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按国家检验检测的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对人员、场所等进行管理(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6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国内具备通信基站类电磁环境现场监测项目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须提供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内容页、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同时还需提供合同对应的有效的发票扫描件或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2)业绩金额: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

(3)合同签订日期须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否则该合同的业绩不予认可。

(4)不同法人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总公司可以使用分公司已取得的业绩。

(5)对于业绩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评委有权不予认可该材料。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不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列入【全国/广西】“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列为全国级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级同类服务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执行有效期内的。

注:需提供有效的承诺函,如与承诺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

2.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1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其他否决投标的情形: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2月12日20时00分至2026年2月2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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