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2512 | ||
| 投资项目名称 | 西部临江大道(一期) | ||
| 招标项目名称 | 西部临江大道(一期)施工监理 | ||
| 标段名称 | 西部临江大道(一期)施工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松洲街道 |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包含西部临江大道、白云二线连接线、江天际南侧内部道路、滨江生态环境整治四部分: (一)西部临江大道:新建道路,北起白云二线连接线,南至江天际配建支路,长约1.28公里(其中煤涌-潭溪路段由企业实施,长约0.43公里;煤涌-石门水厂段东半幅由地块配建,长约0.40公里),红线宽度30米,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桥梁总长96米,桥梁最大单跨为54.5米; (二)白云二线连接线:新建道路,西起西部临江大道,东至黄金围大道-凤凰路交叉口,长约0.61公里,红线宽度26米(水厂段实施宽度为19.5米),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 (三)江天际南侧内部道路:非规划市政路,长约400米,本次仅做修整。 (四)滨江生态环境整治:西部临江大道-白云二线连接线交叉口西侧,长度约270米,面积约29939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交通、给排水、电力、照明、绿化等工程。本项目估算总投资49730.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179.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493.19万元(含建设用地费27511.00万元),预备费1058.08万元。 | ||
| 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西部临江大道(一期)施工监理,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监理范围包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 ||
| 工期(交货期) | 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服务期:(1)施工准备阶段: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参与施工准备阶段配合业主完成各项报建手续。(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等为止。(3)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至完成保修期服务为止。(4)竣工结算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至财政部门审定结算为止。(5)监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300.7000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规模指标:本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注:(1)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要求和证书有效期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4拟委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大学本科学历。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即2026年2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不需要 | |||
| 其他要求: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请登录)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2-12 18: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3-09 09:30:00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