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博乐家园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项目名称)已由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博乐家园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507-341323-04-01-135555)(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璧县众汇商贸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灵璧县众汇商贸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磬山南路与古汴路交叉口,停车场地块位于磬山南路以东,古汴路以北。农贸市场地块位于磬山南路以东,古汴路以南。
2.2建设规模:博乐家园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约7909.5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5851.27万元。本项目包含两个子项,分别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和新能源集成式智慧停车场项目。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内部装饰装修、给排水改造、供配电改造、消防改造、外立面及屋顶改造、相关设备采购、广告屏及广告牌建设、室外绿化及亮化工程建设以及农贸市场地块停车位建设等内容。新能源集成式智慧停车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停车位建设、充电桩安装、光伏及储能设备安装、街头游园建设、广告屏及广告牌建设、地下管网建设等内容。其中地块划定85个停车位(停车场地块南侧)为“多功能区”,在节假日转换为创意集市(提供摊位)和无动力乐园(配置可拆卸儿童游乐设施)。最终以政府规划部门审批通过建设规模为准。
2.3计划工期及运营期:(1)计划工期:39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全部工程设计及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图审、审查工作);(2)运营期: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经招标人同意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限15年,运营合同5年一签,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
2.4招标范围:博乐家园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报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有功能的设计采购施工及后期运营服务。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运营标准: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其 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或同时满足以下①、②两项要求:
①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运营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人须承诺: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中标待建工程 ”,提供承诺函。(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人须承诺:“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无中标待建工程 ”,提供承诺函。(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
注: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注: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不可以为同一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
3.4 其 他: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3月12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