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塘河流域(江津段)水环境治理工程 已由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审〔2025〕 87号(项目代码:2503-500116-04-05-68647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江津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新建污水管道86353m,管径为DN100-DN600,集中资源化设施12套,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1座,资源化利用灌溉管道7250m,管径为DN80。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6240.6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施工图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104.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塘河流域(江津段)水环境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设计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要求。施工阶段的全部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施工过程中补充设计、设计变更、技术指导等)以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的办理并获得相关审核批部门的批复,配合完善竣工资料以及工程结算工作,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服务等。
2.5 设计服务期限: 2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和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4.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6-02-26 09:00: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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