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亭县域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加茂镇、六弓乡及南林乡片区)(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已由保审批[2025]7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招标人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水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及范围
保亭县域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加茂镇、六弓乡及南林乡片区)(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2.1 建设地点: 保亭县加茂镇,六弓乡,南林乡
2.2 建设规模: 项目受益人口1.62万人,设计建设规模2300m³/d,其中加茂镇规模680m³/d,六弓乡规模990m³/d,南林乡规模630m³/d。拟敷设钢塑复合管(内衬PE,DN50~DN100)约60.12km,球墨铸铁管及聚乙烯管(DN110~DN400)约32.19km,管网流量压力监测点13个,破除及恢复混凝土路面约76850㎡。敷设钢塑复合管(内衬PE,DN40~DN65)约84.69km等。安装入户管及远程监控智能水表3641户,机械水表改造为远程监控智能水表安装1443户等。新建无负压加压泵站3座,规模分别为50m³/d、200m³/d、350m³/d等。主要建设内容为配水管道工程、村内管道工程、入户工程、加压站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5 其他说明: 招标控制价为203.84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保亭县域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加茂镇、六弓乡及南林乡片区)(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 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单位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并指定其中一家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需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 没有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处于限制期内。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保亭县域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加茂镇、六弓乡及南林乡片区)(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13日00时00分至2026年03月0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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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