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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机关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T-ZB-2026-招标公告
日期:2026-02-1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ZB-2026-ZC-002 项目名称###市东丽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是 80 80 餐饮服务 本项目为###市东丽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早餐:300人,午餐320人,晚餐人数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节假日加班、调警集中用餐和其他工作日用餐。主要包括:(1)负责每周食谱的制定,原材料加工制作、成本核算。(2)负责干警日餐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3)负责干警加班、值班用餐服务保障工作。(4)负责餐具和设施设备的清洗、消毒及维护保养工作。(5)负责操作间、餐厅的整体保洁服务。(6)负责完成招标人交办的会务等其他临时就餐保障任务,并制定相应的工作预案。(7)负责库房的管理工作。(8)协助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与餐饮服务保障有关的其他工作。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3月19日至2027年3月18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包括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开标当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截止时点为15:00,查询渠道:“****网站、中****网(********)。(3)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1〕123号)要求执行。(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webname###****网政****网址:http://********/zcd/********)了解。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5)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1.供应商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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