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服务名称:2026长春劳务外包公开招标
2.2实施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服务期限:自招标完成以后即可启动,截至时间至2027年6月30日
2.4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单价限价)人民币25元/小时,其中费用包含:餐食及其他所有费用(通勤班车费用除外),通勤班车由CFAA免费向外包公司提供。
2.5其他说明:
1)本项目选择3名中标人,递交文件供应商及经评审合格供应商小于5家,本项目流标;
2)3名中标候选人需按照第一名的最低价进行拉齐,不同意拉齐的投标人不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顺位补选原则,直至补足3家为止,若最终同意价格拉齐的投标人不足3家,本项目流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公司成立时间3年以上,注册资金200万元(含)以上。
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shiming.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3.1.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2024年)年最大营业额大于1000万元(含)以上,需提供的资料: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其中一年的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3.1.3业绩要求:
1)有长春地区合作经验3年(含)以上行业合作经验,投标人需提供证明资料:合同复印件和其服务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业务合作证明资料(或对应合同期的年度(或月度)结算发票(金额不限));
2)连续3年为至少2家200人(含)以上规模企业提供过劳务外包业务或劳务派遣业务;投标人需提供证明资料:
a.合同复印件和其服务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业务合作证明资料(或对应合同期的年度(或月度)结算发票(金额不限));
b.以企查查(https://www.qcc.com/)或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或爱企查(https://aiqicha.baidu.com/)或被查询企业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近2年,每年为其中一家汽车生产制造企业最高月度输送外包人员100人以上(不含劳务派遣工);投标人须提供证明资料:合同复印件和其服务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人数证明资料(或对应合同期的年度(或月度)结算发票(金额不限))。
3.1.4人员要求:
1)人员渠道:有网络招聘资源,线下社会招聘资源,外地/市村镇/委合作招聘资源,实习院校招聘资源;投标人需要提供招聘资源相关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或其使用的招聘渠道单位提供的加盖公章的业务合作证明资料);
2)人员管理制度:能提供外包人员管理制度(包括入、离职、考勤、培训、薪酬、绩效考核、福利、安全劳保管理、住宿等),含上述内容5项以上;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用工形式:为现有客户提供人员外包、人员派遣、业务外包、代理招聘的合作形式;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合同等;
4)组织机构:投标人须按实际情况提供企业组织机构图;
5)保险提供资质:具备在工作地给员工提供符合技术协议要求的保险资质;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实际缴纳保险证明。
3.1.5员工工时费占比(工时费/外包费单价)
工时费占比大于73%(含73%);投标人须提供报价成本明细,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3.1.6在岗外包人数
2025年为其中一家汽车生产制造企业,平均月底实际在岗外包人数大于150人(不含劳务派遣工);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需要其服务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年均在岗人数证明的资料。
3.1.7旺季供人情况
2025年9月-至2025年12月旺季期间为其中一家汽车生产制造企业,最高月度提供入职人数大于100人(不含劳务派遣工);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需要其服务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人数证明的资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12日20时至2026年2月27日17时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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