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西宁市污泥干化焚烧项目工程监理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备字(2025)第026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宁深能湟水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长宁镇黑沟(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区内)。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项目日处理规模600t/d市政污泥,建设在焚烧厂内空闲建设用地。本项目采用污泥干化+协同焚烧的处置工艺,干化过程利用焚烧发电项目产生的蒸汽和电力,干化后的污泥送入原有焚烧炉协同焚烧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利用焚烧厂相关治理设施协同处置。污泥设计泥质及干化后含水率要求:市政污泥,含水率80%,经干化处理后,污泥含水率需降到35%。污泥卸料及输送系统:配置2座污泥卸料门、2*80m3湿污泥接收仓、1座500m3污泥贮存仓以及配套的螺旋给料机和柱塞泵。;
2.3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监理服务期: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1 个标段,各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如下:
(请登录)发包内容:工程-监理-市政工程-给水排水监理服务期:457.0天
标段估算价:13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监理·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有效业绩”,“ 有效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要求:①业绩内容:市政工程监理业绩;②合同签订时间区间: 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需清晰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承包内容、签章页、发包人名称等信息,如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可提供业绩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业绩,并在人员资格、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总监理工程师应符合《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管理规定(试行)》(青建工[2019]325号)的相关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是指已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经过实名制认证,并录入青海省工程建设和信用管理平台,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请登录)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和“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139.170.150.135)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市场主体,限制其参加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获取时间:自2026年02月13日0:00 时至2026年02月27日24:00 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是否除外由招标人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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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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