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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东乡供水有限公司2026年起(18个月)智能水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2-12 收藏项目
一、招标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东乡供水有限公司2026年起(18个月)智能水表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请登录)

(三)项目预算金额(含税最高总限价):人民币4476935.10元,其中子包一含税最高总限价为人民币2740739.80元,子包二含税最高总限价为人民币1736195.30元。

(四)采购类别:货物类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七)采购内容:各子包分别确定1家中标人,为招标人提供2026年起(18个月)智能水表及水表配件采购项目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八)供货期限: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计18个月,合同期届满或累计货物结算总额达到合同总价后(先到为准),本合同自然终止。

(九)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投标人必须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其经销代理商;若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制造商)声明函》;若为经销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或有效的经销商证书或代理商证书。

(三)投标人所投远传水表的生产厂家须有基表和电子模块的生产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提供远传水表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四)投标人所投水表的生产厂家须持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且本次采购的水表类型必须包括在许可范围内。

(五)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投标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六)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七)投标人需出具《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方式

(一)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3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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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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