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环保”)成立于2000年9月,是一家集水库原水、市政供水、城镇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农村污水治理、污泥处置、管网建设与维护、河道生态治理为一体的综合型环保企业,注册资本77139万元,是浙江省属国有企业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节能环保板块核心成员(上市平台为浙江菲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600526.SH),浙江省综合实力最强的水环境综合治理龙头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征集药剂品类
水处理用乙酸钠、聚合氯化铝(液体、固体)、次氯酸钠、聚丙烯酰胺阳离子、聚丙烯酰胺阴离子药剂。
三、征集药剂应用范围
紫光环保及下属需求单位生产所需的乙酸钠、聚合氯化铝(液体、固体)、次氯酸钠、聚丙烯酰胺阳离子、聚丙烯酰胺阴离子药剂。
四、年度药剂采购规模
乙酸钠预计年采购量约4.5万吨,聚合氯化铝约3万吨,次氯酸钠约1.3万吨,聚丙烯酰胺阳离子约200吨,聚丙烯酰胺阴离子约300吨。(根据历史采购数据预估,仅供申报人参考)。
五、申报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具一般纳税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满三年,具有一定规模、行业领先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信誉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社会信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违法和不良记录;供应商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履约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生产商需具有被征集产品(乙酸钠、聚合氯化铝(液体、固体)、次氯酸钠、聚丙烯酰胺阳离子、聚丙烯酰胺阴离子药剂)之一种或多种的生产基地,年生产能力居于行业前列。要求提供能体现生产能力的环评验收批复,若环评批复中未体现生产能力,则需提供能体现生产能力的其他政府行政部门批复性文件或环评报告书。
(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2至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
(五)资质要求:具有对应征集药剂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危化品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六)合法合规:没有因违法行为或不良行为被限制参加采购活动。
(七)业绩要求:提供2023年以来不低于3个对应征集药剂产品的不同独立法人的项目业绩;其中至少有一个独立法人项目业绩合同金额大于50万元。
(八)供应商不在征集人黑名单内。
(十)不接受中间代理商、经销商、联合体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