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集团下属哈药总厂公务车辆维修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议标,欢迎符合招议标条件的投标方前来投标,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采购方案名称:哈药总厂公务车辆维修服务采购
二、招标内容: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现使用小型车辆5台,包括:帕萨特2台、别克GL8 1台、雅阁1台,这四台车辆使用均超过15年,行驶四十万公里左右。还有一台2025年3月新购腾势D9。
商务、技术要求
1.招标的服务项目包含车辆的配件维修更换、季节性保养、事故救援、电瓶更换、充电、补胎、倒胎、车辆(大、中、小)维修及其他保养服务等;
2.车辆维修保养所用配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原厂配件或同品质的其他品牌全新合格产品,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并保证车辆轮胎、各类车辆用油、用品的使用品牌与原厂一致或为同品质的其他品牌全新合格产品。
3.车辆维修保养后,车辆外观完整,车辆里程数不变,维修保养后车辆内外整洁,各部件运行性能稳定,满足正常使用要求。车辆维修保养所产生废弃废油、清洁物品由投标方回收处理。
三、付款条件及结款方式:
1.结算:双方核对维修票据,投标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含配件费和工时费)后结算,费用按自然季度为结算周期,以电汇方式支付结算费用。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四证合一)、道路运输许可证二类汽车维修资质;
2.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均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单位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均无行贿犯罪行为。
4.投标单位须具有近两年内营运业绩及其证明材料,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投标单位无与哈药集团合作的不良记录;
6.投标方需具备贰年及以上维修车辆相关资质和经验,以及投标方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的其他材料。
7.投标方所提供配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
五、日程安排:
1、报名
时间:2026年2月12日—2026年2月25日16:0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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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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