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漳浦县中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592,000.00元
采购包1(漳浦县中医院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5,592,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592,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 | 2(年) | 否 | 详见附件 | 5,592,000.00 | 物业管理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开始实行。合同期两年,投标人未达到服务要求,业主有权凭物业考核结果终止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若资格证明材料中选择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二十三条、三十三条、四十四条、五十三条的规定, 职工缴交社会保障资金应当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若响应人单位所属地区已实行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处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无)。
节能产品:适用于(无)。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无)。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2-12 至 2026-02-2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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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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