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汇路新建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智汇路新建工程 已由 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新发改审【2025】166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511-330624-04-01-637231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新昌县大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 1145.83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493.2万元,建设规模:项目路线全长约377.698米,工程内容主要包括:起点 K0+000 接临江北路非机动车道边线,设计终点为 K0377.698 接东江南路行车道边线。工程内容包括雨、污水等管线,配建设箱涵工程、照明工程等附属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新昌工业园区大明市区块。
2.2招标范围:智汇路位于新昌工业园区大明市区块,为高新区数智产业园王山路道路工程的子项目,机动车双向2车道布置,本工程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0377.698,全长约377.698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管线工程、桥涵工程、路灯工程、智能交通工程等。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493.2万元(含暂列金20万元)。
2.3施工总工期:210日历天;
2.4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同时载明3.1、3.2、3.3等内容)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8月至2026年1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 DB33/1116-2015的规定,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8月至2026年1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项目管理班子另须具备相应专业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并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8月至2026年1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职务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3月17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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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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