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ZCF
三、招标内容:
3.1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晋中、平遥2 个邮件处理中心的内部处理业务外包服务。作业内容包含邮件接卸、邮件分拣、邮件集包、邮件装发、邮件破损处理、摆件、邮件分剔、安检等相关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容器处理、制单、信息预处理、转退件处理、邮件理赔等)。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3.2 本项目分为1 个标包执行采购,选取1 名中标人和1 名备选中标人。
3.3 本项目设置采购控制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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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中心名称 |
阶梯划分 |
投标限价(人民币元/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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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 |
月均理140 万袋件(含)以下 |
0.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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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处理140-166 万袋件(含) |
0.0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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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处理166 万袋件以上 |
0.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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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 |
月均理64 万袋件(含)以下 |
0.1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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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处理64-69 万袋件(含) |
0.0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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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处理69 万袋件以上 |
0.0797 |
3.4 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有效期14 个月(晋中中心:2026 年4 月2日-2027 年5 月31 日;平遥中心:2026 年5 月15 日-2027 年7 月15 日)。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二)投标人应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三)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失信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审期间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六)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且不得分包与转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12日至2026年02月28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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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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