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条件
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有限公司2026年粉煤灰处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有限公司批准,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采购方式
自愿招标
2.采购服务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拉运及处置招标人2026年4月至2027年4月生产运行预计产生的约42.5万吨粉煤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服务期限:暂定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具体拉运处置周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服务地点: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有限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如下:满足相关行业标准及要求以及第二章采购需求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登记证明文件。
3.2投标人须取得环保部门关于固废综合利用的全套批文,具体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文件、环保竣工验收批复、建设项目排污许可证明材料。
3.3投标人须提供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榆林市工业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内的2026年度粉煤灰处置量备案证明材料,其中备案的年度粉煤灰处置量不得低于40万吨。
3.4投标人须在榆林市境内具有符合环保防渗、防尘要求的粉煤灰储存场所,储存量不低于8万吨(提供证明材料)。需提供粉煤灰储存场所须取得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文件、环保竣工验收批复,或纳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文件和环保竣工验收批复,粉煤灰储存场所实景照片,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等相关资料。
3.5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1份粉煤灰处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对应合同部分结算发票复印件及结算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的查验截图,合同内容应包括首页、工作内容页、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粉煤灰处置量证明材料等,对于提供合同不清晰、信息不全,字体有明显修改、加粗等现象,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不能将与其有隶属或组织关系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关联公司的业绩作为自己的业绩。
3.6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赋码后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资料,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注:2025年至今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8投标人没有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黑名单)。
3.9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从2026年2月12日09时00分至2026年2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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