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曹妃甸化学园区部分地块土地换填整理项目施工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曹妃甸化学园区部分地块士地换填整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唐曹审批投资文〔2026〕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曹妃甸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曹妃甸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曹妃甸化学园区部分地块土地换填整理项目施工2.1.2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化学园区石化北环路以南、石化北二道以北、石化中路以东、石化东路以西。2.1.3建设内容:项目土地整理总面积为282.8456万平方米(约4243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地基处理、补填、振动碾压、整平等,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k≥120kPa,标高+4.8m。2.1.4计划工期:7个月。2.1.5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项目需要(提供承诺函);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结果为准,仅查询投标人本身,查询不到的视为信用无问题】;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委托代理人及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3.1.5其他要求:(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分包意向实现,获得承包合同的中标人应按要求比例面向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如分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意向协议书》,如不分包,直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需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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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2-13 09:00至2026-02-26 17: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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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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