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海盐经济开发区高标准厂房五期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602-330424-04-01-951662批准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人为海盐瓴浩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盐经济开发区高标准厂房五期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南至洋北东路,北至华劲半导体(浙江)有限公司。
2.3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28.989亩,总建筑面积约29000平方米。
2.4项目估算总投资:20000万元。
2.5招标范围:海盐经济开发区高标准厂房五期项目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和方案优化(含估算编制和调整)、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和设计调整(含概算编制和调整)、施工图设计、设计调整、以及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竣工图、验收配合、后续服务等。
2.6勘察设计周期:
总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
①设计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含)内完成方案设计和方案优化,②方案设计评审通过后10日历天(含)内完成初步设计和设计调整并提供报批稿,③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④其中工程勘察在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含)内完成并提供全部勘察成果报告。
2.7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上述①和②必须同时具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详见本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12日9时00分至2026年03月04日14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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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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