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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高新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三环东路地下综合管廊完善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2-12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南湖高新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三环东路地下综合管廊完善提升工程已由  嘉兴市南湖区数据局(行政审批局)以2601-330402-89-01-56936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嘉兴科技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嘉兴科技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嘉兴科技城  。

2.2投资估算(或概算): 总投资:6387.85万元,建安工程费:5111万元 。

2.3建设规模: 新建规划三环东路地下综合管廊,位于道路东侧绿化带内,设计标准为⼲线管廊(三环南路-科技⼤道),双舱断⾯,将35kv以下低压电⼒、电信、给⽔⼊综合舱,⾼压电⼒线缆单独⼊⾼压电⼒专舱等 。同时,需要对已建三环东路综合管廊进行提升改造,包括渗漏水综合治理、机电设施提升和高压电缆入廊相关的其他工程。 

2.4招标范围:  南湖高新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三环东路地下综合管廊完善提升工程的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调整)、施工图全过程设计、原地形测绘、地质勘察、各类专题报告以及相关审批、报批、评审、施工图设计审查等工作的协调、配合和设计的后续服务等,并全力协助业主做好本项目各阶段设计沟通及其他配套服务工作。包括:

(1)完成防洪影响评价、涉公路施工安全评估、水土保持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稳定性评价、现状综合管廊结构安全评估等相应报告编制,组织报告的论证评审(如需)并出具完整报告书;

(3)勘察:含初勘和详勘,包括现状建筑物、构筑物、场地、道路等岩土工程勘察、物探、管探以及施工配合等;

(4)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调整)、施工图全过程设计以及相关审批、报批、评审、施工图设计审查等工作的协调、配合和设计的后续服务等   。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地质勘察周期:中标人确定后根据自行设计要求确定。

(2)评估服务要求:根据工程建设进度计划要求。

(3)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并出具设计成果;方案设计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调整等);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45日内完成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及提交审图,后续施工阶段的配合协调期限至施工竣工验收合格止;各类专题报告时间配合整体实施  。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1)、(2)资格条件:

(1)、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②设计行业类(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③设计专业类(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信用中国(浙江)”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进入嘉兴市的省外企业需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 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网页截图(提供复印件)  。

□3.2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 2 家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1、(1)相关资质;

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单位拟派;

③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双方盖章外,其余部分可仅盖联合体牵头人章  。

□3.4    /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具有市政类或隧道类或结构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①、职称证书上如无法体现专业的,需提供学历证书或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②、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中有道路、桥梁表述的均予以认可;③、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人单位人员)   。

☑3.6   /  。

(三)其他: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定标方式

☑5.1采用评定分离。

□5.2不采用评定分离。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不补偿  。

6.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3月5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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