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凤凰城地下停车场暨中央公园项目(四期)(凤凰山东侧山体公园)已由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 2601-330206-04-01-385559审批,建设资金来自宁波市北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北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宁波市北仑区工务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90000 万元,本次招标设计范围内建安工程费用(限额设计)为6000万元。建设规模:场地位于宁波市北仑区凤凰城核心地带,在凤凰山公园三期工程的基础上,对凤凰山山体东侧公园进行改造提升,西接凤凰山公园三期,东至淮河路(施工中),南至泰山路,北至恒山路。总涉及用地面积约283243平方米(425亩)。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北仑区凤凰城核心地带。
2.2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勘察、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施工图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的全部设计内容(不含项目的方案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招标控制价:137.0762万元【其中:勘察约30万元(暂按建安的1%计算约60万元,先行下浮50%作为招标控制价);设计约107.0762万元(专业调整系数为1.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附加调整系数为1.0。已扣除占比30%的方案设计费)】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总周期60日历天,其中:勘察、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或由以下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①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单独承担设计任务;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
(三)其他:
3.4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3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5日16时30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3月05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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