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肥东县芦柴河片区城市更新-安置房(庐河花苑)一期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肥东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505-340122-04-01-576220
1.4招标人: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项目业主: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肥东县芦柴河片区城市更新-安置房(庐河花苑)一期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2026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AFDGZ50117
2.5建设地点: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草庙西路与临河西路交口西北侧
2.6建设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0.7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6.75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1.395254万平方米。6栋安置房(其中最高单体6号楼24层,建筑高度72.15米)、2栋配套楼、2栋配电房、门卫室。
2.7合同估算价:21305.74万元
2.8计划工期:90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勘察、设计、施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地下车库、配套用房、门卫室、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等建设,配套道路、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绿化、停车位等发包人要求的内容。
2.10项目类别:EPC(设计-采购-施工)
2.11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1.1.2勘察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1.1.3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
施工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4.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4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4.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单个合同投资额不低于14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注:以上业绩不限于在同一合同中体现。
3.1.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财务要求:无。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4家,其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不超过2家;
(2)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成员须具备3.1.1.1设计资质要求,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成员须具备3.1.1.2勘察资质要求,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3施工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02月1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3月06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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