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仙韵三路北侧公共配套设施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施工/标段已由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成华发改审批【2025】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华发改审批【2025】9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华区二仙桥北路31号。
2.2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3建设规模:新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包含土建及装饰装修、安装工程(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消防等)、室外总平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占地约3.1亩,总建筑面积约570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55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6招标范围:仙韵三路北侧公共配套设施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施工/标段(招标人指定的施工图范围内工程的施工,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4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1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13日起下载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3月05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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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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