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沙河镇光大生物能源(滁州)有限公司
2.2 项目规模:招标方为光大生物能源(滁州)有限公司,招标方为光大生物能源(滁州)有限公司,项目规模为1*130t/h 炉排炉+30MW 汽轮机。
2.3 服务期限:2 年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2 年灰渣预估量约【10 万】吨生物质锅炉灰渣的综合利用,自行处置或由有资质和能力的第三方处置,灰渣综合利用项目设计建设规模及生产能力满足光大生物能源
(滁州)有限公司产生的灰渣及时、合法合规处理包括运输、利用等。处置场地、设备、车辆等满足招标
人需要。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在人力、物力、专业能力等方面具有可以承接本项目的基本能力;
(3)其他要求:无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 个同类或类似服务的合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及发票。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投标人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局官网下载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
(6)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
(7)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8)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
(9)投标期间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年3 月6 日17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报名参与本次招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