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2026年营业厅及办公场所装饰装修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预估金额为20万元(不含税)。本项目拟成交人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为100%。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2026年营业厅及办公场所装饰装修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监理服务。
服务地点:邯郸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止(若在合同有效期内份额执行完毕则合同终止)。
……
1.2.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限价(折扣):80%,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监理资质之一:
(1)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注:根据国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供应商依照国家制度取得的不低于上述要求的资质视为有效。
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使用件,若电子证书区分批准件或使用件的,需提供使用件)。
2.1.6 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本次询比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装饰装修监理服务类的业绩经验累计含税金额大于等于10万元。
证明文件:(1)须提供业绩经验关键页(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结算单)的扫描件(至少包括首页、服务内容、金额、签字盖章页),缺一不可。(2)业绩经验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框架协议下订单/结算单签订时间为准,以单项合同或框架下订单/结算单累计含税金额核算业绩经验金额。(3)业绩经验(单项合同、框架协议、订单/结算单)均须有双方签字、双方盖章、日期,缺一不可。(4)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单的且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小的为准。
2.1.7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项目团队要求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在本企业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2)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
(3)监理员1名。
证明文件:须提供以上人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扫描件(包含正反面)、社保证明(社保证明至少应包含2025年6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的缴费证明)扫描件,社保证明上必须有社保管理机构章和缴费单位名称(缴费单位须为响应供应商,不接受第三方代缴),总监理工程师须额外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扫描件,证明文件缺一不可,否则为无效人员。
2.1.8 供应商须承诺在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2.1.9供应商须承诺在项目实施期间按照国家规定保障为本项目投入全部人员的安全,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安全风险,供应商自行承担。
2.1.10 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询比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询比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询比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响应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在近三年内(自2023年2月27日起)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2月2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8)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2月2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2月2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0)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21)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22)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3)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4)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2月13日09时00分至2026年2月24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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