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工程北京邮电大学沙河校区基础设施一期项目外部市政工程-北沙河东三路道路及市政工程施工采购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教发函【2013】1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邮电大学,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中央),工程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邮电大学沙河校区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405米,含道路及相关配套市政管网系统等工程。合同估算价1600(万元)
2.3本工程的工期要求94日历天
2.4本工程的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含道路工程及相关照明、雨水、污水、给水、再生水、信息管道、电力管道预埋及交通等市政工程,以及为完成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质量保修所需的工作内容。
2.5其他雨水(直径1600mm)、污水(直径500mm)、给水(直径400mm)、再生水(直径200mm)、信息管道(12孔+2孔)及电力管道(12φ150+2φ150mm)的预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资质,近5年(自2021年02月12日起至2026年02月11日止)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额在1250万元(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含道路及地下管网)施工(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其他信誉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2026年02月12日17时00分至2026年02月24日17时00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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