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福建省2023-2025年尤溪县坂洋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信息化部分)采购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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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3-2025年尤溪县坂洋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信息化部分)采购公告
日期:2026-02-12 收藏项目
1.项目名称:福建省2023-2025年尤溪县坂洋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信息化部分)

2.项目编号:FJQQ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 154281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54281元

采购包磋商保证金金额: 3000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标的金额 (元)

所属行业

1

福建省2023-2025年尤溪县坂洋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信息化部分)

1

154281

其他未列明行业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1)供应商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①本项目采用资格承诺制,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4)单位负责人参加磋商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除在首次响应文件中提供外)。

(5)本采购服务内容特性要求供应商或供应商上级机构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5.报名

5.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报名时间:从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2月26日(节假日除外)08:30至12:00,15:00至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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